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
历史浏览次数8786次 2010-11-01 00:00:00
一、每名党员联系一名以上群众,认真做好联系服务群众记录。
二、自觉向群众宣传、解释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,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党的任务。
三、关心群众生活,掌握群众困难,从多方面、多领域,积极主动为群众解难事、办实事、做好事,使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。
四、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、党组织工作的批评和意见,凡是正确的意见,就应当向党组织反映,认真采纳。凡是错误的意见、无理的要求,要进行说服、教育、引导群众正确对待。
五、每名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每年向党组织汇报一次。
- 上一条:襄阳市农科院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
- 下一条: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

